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四平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现启动2016年的四平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结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达到任务书规定的结项要求,此外学术论文要求为公开发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
2.填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1份);
3.填写《四平市科技项目验收证书》(6份);
4.撰写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等验收材料(6份),具体要求见附件中验收大纲;
5.以上材料填写、撰写完毕后,需向科研处提交1份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再按份数正式提交;
6.验收材料装订要求:需要加装封皮(颜色不限),左侧装订,每项内容之间用彩色纸间隔;
7.不能按期结项的项目,请负责人提交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
8.将《四平市科技项目验收证书》电子版发至邮箱baoqinghan@163.com
9.联系人:刘雁,鲍庆晗; 电话:3291179;
材料集中受理时间:2016年11月16日
科研处
2016年11月07日
2016科技局结项验收大纲及各类表格.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