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现对2014年立项的省科技发展计划青年基金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行鉴定(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凡列入2014年度省科技发展计划的青年基金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验收程序及方式
1.项目负责人登陆《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提交鉴定(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
2.项目承担单位对鉴定(验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3.项目负责人修改、补充鉴定(验收)材料;
4.省科技厅相关处室网上审查上述材料,审核通过后组织专家按学科领域或按承担单位进行会议鉴定(验收)。
三、时间安排
网上提交鉴定(验收)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会议鉴定(验收)时间待定。
四、注意事项
1. 项目负责人首先对照项目任务书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检,如果存在指标未完成、发表的论文与研究内容不一致,请不要提出验收申请;
2. 尚未完成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由项目承担单位签署意见,并报送省科技厅审核;
3.需要网上提交的材料:
(1)工作报告;
(2)技术报告;
(3)国内外技术对比分析报告;
(4)技术指标测试(测产、检测)报告;
(5)用户使用报告;
(6)查新报告
(7)资金使用报告(需财务部门加盖公章);
(8)项目实际完成的研究(实施)内容,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与任务书规定的情况对照表;
(9)相关成果证明(论文、专利证书、奖励证书复印件);
(10)项目计划任务合同书复印件;
(11)项目组成员变更审批表。
联系人:刘雁 鲍庆晗
联系电话:3291179
科研处
2016年11月3日
附件:待鉴定(验收)项目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