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按照2016年度省教育厅科研工作计划进度,将于12月底前集中时间组织开展“十二五”科研规划项目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及范围
1.验收时间:2016年12月底前。
2.验收范围:
(1)2014年度以前,已按照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终止时间,完成研究工作的;曾提出延期申请且经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审批通过的项目。
(2)2015年度的项目,已按照项目合同书约定的成果形式完成研究工作的;
(3)本次验收之后,不再受理2013年度(含2013年度)以前项目的验收申请。
二、材料要求
1.符合验收范围的项目负责人请按照附件1中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2.省教育厅将根据申请验收项目总体数量和学科分布,组织安排结项验收评审工作,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上交时间:2016年11月21日
联系人:刘雁、鲍庆晗 电 话:3291179
科研处
2016年11月8日
验收材料要求.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