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采购办设在招标采购中心,由招标采购中心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采购办职责:
(一)执行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向领导小组报告招标与采购相关工作情况;
(二)拟订学校招标与采购工作管理政策及规章制度;
(三)受理各类二级部门(单位)的采购需求申请,下达学校集中与部门集中采购任务,确定自行采购方式;
(四)遇有经批准需制定标底的项目,拟制标底并报领导小组核定;
(五)建设与管理学校政府采购、自行采购评审专家库;
(六)每次评标前,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选派采购监督人员;
(七)统计项目评标结果,报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出中标通知;
(八)按招标文件的内容及中标结果审核项目合同书;
(九)接待处理自行采购中遇到的各种投诉、质疑事项;
(十)按期将招标采购活动中的主要工作、重要决定和重大事项向校纪委、监察处报备;
(十一)对全校各级各类采购活动进行政策法规宣传和业务指导;
(十二)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自行采购管理办法》(吉师大校发字〔2018〕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