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处是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和国有资产账目管理的职能部门。其职责范围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关于国有资产和清产核资方面的有关文件与法律法规,制定学校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制定学校仪器设备、家具设备管理及维护、维修的有关管理文件、实施细则和相应的规章制度;
3.制定全校设备管理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经费预算;
6.全校仪器设备、家具设备采购计划的编制报批,负责政府采购各种手续的执行,负责省采购办批回自购设备的实施,招标采购,财务报账,入库、发放、输入微机、打卡存卡;
7.全校仪器设备、家具设备的调配,利用率调查,报废、报损处理;
8.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负责全校国有资产的定期清查、账目整理;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岗位职责汇编》(200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