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0号)、《关于印发< 吉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财教〔2007〕56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0〕1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17号)文件精神,结合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1]
[2]
[3]
[4]
[5]
[6]
[7]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