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为贯彻落实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并明确我院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廉政风险防范中的责任,根据《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生科院党政领导班子廉政风险防范责任制。 在校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落实“更加
大学生党的支部委员会要成为引领大学生刻苦学习、团结进步、健康成长的班级核心。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推动学生班级进步。 (二)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广大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完成学习任务。 (三)组织学生党员参与班(年)级事务管理,努力维护学校的稳定。支持、指导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决议。 2.参与讨论和决定本院(部)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院长(主任)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3.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健全党内生活制度,指导党支部工作。 4.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要求,进行组织发展工作。 5.把握师生的思想状况,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
1.负责基层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的全面工作。 2.主持制定基层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基层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发挥基层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作用。 4.指导各党支部书记完成基层党支部工作。 5.参与、支持行政领导完成本单位的行政工作。 6.负责本单位党员、干部、教职工、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7.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院(部)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范和完善院(部)重要问题议事规则和程序,提高院(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院(部)党政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是院(部)决策管理的基本形式。院(部)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
第一条 “创先争优”活动是把竞争激励机制引入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保持和发展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一个有效载体。为使这项活动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重实绩、重贡献的原则; 3.自我申报、群众评选、组织审查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评选名额及奖励办法 1.
教职工党的支部委员会要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的工作,经常与行政负责人沟通情况,对单位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教职工党的支部委员会负责人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的重要事项。教职工党的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 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2. 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并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师生员工,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2.负责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负责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求党员开展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并检查执行情况。 4.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开展
协助党总支书记完成党总支各项具体工作,并侧重学生工作。 1.主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2.根据学生工作部(处)工作计划,制定本学院学生学年工作或学期工作计划,学期末进行总结。 3.负责本学院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4.主管学院分团委和学生会工作。 5.负责本学院学生评优、奖励、违纪事件的调查、核实、处理和学生量化考核的评定。 6.负责本学院勤工助学指导和特困生困难补助工作。 7.
1.组织委员负责党员管理工作,协助、检查各党支部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并收缴党费。 2.宣传委员负责党员的思想工作,包括组织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形势政策教育,协助群团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和文体活动。 3.纪检委员负责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受理党员的申诉和控告,教育、帮助违纪党员。 4.统战委员负责对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教育,掌握统战对象的思想和工作状况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二)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三)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 (四)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做好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六)领导本单位工会
1.负责制定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总结工作。 2.负责了解本支部党员的工作、学习和思想状况,开展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3.负责召集和主持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安排布置有关工作。 4.负责指导、帮助支部委员完成发展党员、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并开展党员的学习、教育等活动。 5.负责本支部党员“活动日”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落实工作。 6.完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基层党组织工作的制度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以下统称总支部委员会)是全校党组织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在基层单位起着政治核心作用,与行政班子共同对本单位的改革、发展和稳定负有领导责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基层党的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支部是学校党委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学校党委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的最基本单位,是联系师生员工的桥梁和纽带
第一条 党的组织生活是开展党内日常活动的基本载体,是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重要手段,是对党员实行教育管理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规范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党的组织生活,建立党员经常性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长效机制,根据党章和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党的组织生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增强党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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