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5年上半年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促进优质教学成果的应用与共享,进一步提高高校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15年上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说明》(教高司函〔2015〕5号)精神,经研究,现将我中心进行的网络培训课程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高等学校承担与所培训课程相同或相近教学任务的在职教师,各高校应优先推荐中青年教师参加。
二、培训内容
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以传授交流先进教学理念、经验、技术和方法为主要内容,由高校教学名师奖获奖教师、国家精品课程主持人、国家级教学团队带头人等担任主讲教师。
三、培训方式
培训主要通过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系统进行,分为集中培训和在线培训。
(一)集中培训
集中培训的地点设在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399号,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研发大厦602教室。若各高校单门课程报名人数在10人以上可以在本校开设分会场供全校教师学习。教育部网培中心收取集中培训费600元/门,教师可以到培训地点交费(刷卡交费)或学校集中汇款到网培中心。
(二)在线培训
在线培训由教师通过购买学习卡后通过点播视频自主学习,参加在线沙龙等辅导交流活动,学习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教育部网培中心收取在线学习培训费(学习卡)450元/门。
四、培训要求
1.参加集中和在线培训的教师均需在网培中心网站(http://www.enetedu.com)上注册报名并选课。
2.各高校师资培训部门根据本校所开设课程,若选派专业教师或相关教师前来参加培训,请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于3月18日前报到我中心邮箱m18243071223@163.com或提前电话联系。
3.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开设分会场,对全校教师开放。
五、培训证书
对经学校推荐参加本项目培训的教师,考评合格后将获得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教师工作司共同签发的“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对参加培训并获得证书的教师,所在学校应承认其接受培训的经历,记入相关档案,并作为教师职称(职务)评聘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六、联系方式及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集中培训会场设在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399号,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研发大厦602教室。
联系人:省高师培训中心 赵丹红 0431-81765703 18243071223
关于公布2015年上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说明
吉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