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中心)及直属单位:
根据《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吉师大校发字[2016]61号)文件要求,请2018年底科研考核暂不合格的专任教师按下列要求提交科研业绩考核表。
一、专任教师科研业绩考核相关事宜说明:
1.只填报本人第一作者和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为第一署名单位成果,成果信息必须按附件1要求填写完整且在科研管理系统录入,以便查找。
2.超过合同规定时间没有验收的项目不作为科研业绩考核成果认定,不必填报。
二、程序和职责
1.各学院科研院长负责此次补报考核表中所列科研成果的认定与审核,保证审核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确认考核结果后在考核表上签字。
2.科研院长负责本单位教职工的业务咨询工作。如教师对本人科研成果审核结果有异议,由科研院长与科研处进行沟通,并负责向相关教师做出解释。
3.专任教师按照考核表(附件1)要求填写,一式一份,上交科研处。
三、上报时间:2019年3月7日。
附件1:2018年度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专任教师科研业绩考核表
附件2:教师工作业绩考核基本要求
附件3:科研奖励绩点(S)计算细则
科研处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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