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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校级重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17

各学院: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共同主办,是在原有“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基础上进行的全面改革和提升,每两年举办一届,是目前我国公认的衡量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参考指标。

为进一步激发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学生创业热情,推动落实“十三五”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规划,备战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省及国家级竞赛,经教务处、科研处、学工部、研究生部、校团委等相关部门研究决定,以校级重点项目申报形式选拔优秀作品参加2016年度“创青春”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5年12月21日—28日

二、参与范围

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三、竞赛内容

大赛下设第十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3项主体赛事。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在校学生,内容可以是小组成员参与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引用其产品;或是一项可能研究发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四、经费支持

项目申报采取学院推荐、学校复评方式进行,依据《大学生科研基金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五、推进步骤

第一阶段:组队报名及提交项目申报意向书。(2015年12月21日—28日)

有意向参加的同学要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计划小组,创业计划小组要寻找创业项目,形成较成熟的创业设想,成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可以跨院系组队参赛。小组要有一名指导教师,能够帮助学生解决创业计划书的核心技术并指导学生完成创业计划书的撰写。创业计划小组填写“2016年‘创青春’校级重点项目申报意向书”(附件3)报至校团委社团部。

第二阶段:项目评审。(2015年12月29日—2016年1月17日)

教务处、科研处、学工部、研究生部、校团委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申报意向书进行评议,确立校级重点项目。

第三阶段:完善作品。(2016年1月18日—2月4日)

创业计划小组在广泛进行市场调研、认真进行企业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一份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创业(商业)计划书,所有完成的创业(商业)计划书要求同时提交文字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第四阶段:项目答辩会。(2016年3月中旬)

学校依据项目进展情况组织创业计划重点项目答辩会,遴选优秀作品参加省级决赛。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站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提高学生创业意识,落实学校“十三五”创新质量培养工程的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学生的参与热情。

2.各学院要帮助有意向的团队遴选、补充有一定参与能力、表达能力和执行能力的团队成员,并尽量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此项活动顺利、高效进行。

3.各学院要充分调动一线教师参与指导,帮助学生解决团队组建、技术攻关、计划书撰写等难题。

4.对于在省及国家大赛中获奖的学生和指导教师,学校依据《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教师参加教学竞赛管理办法》(吉师大校发字〔2015〕32号)、《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本科生参加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吉师大校发字〔2015〕31号)给予奖励,并对获奖作品指导教师给予工作量认定。

5.本次活动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教务处、科研处、学工部、研究生部、校团委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咨询校团委社团部。

联系人:李轶伟

联系电话:3295989

教务处 科研处 学工部 研究生部 校团委 创新创业教育培训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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