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函〔2008〕207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馆,各计划单列市档案局、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档案部门,总参办公厅保密档案局,解放军档案馆,武警部队司令部办公室,各人民团体档案部门,各中央企业档案部门,中国照片档案馆,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
为有效预防、及时处理和解决档案工作中的突发事件,维护档案工作正常秩序,确保国家档案资源的安全,我们制定了《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档案局 中央档案馆
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