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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局 中央档案馆关于印发《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来源:国家档案局官网 阅读次数:日期:2008年08月27日

档函〔2008〕207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馆,各计划单列市档案局、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档案部门,总参办公厅保密档案局,解放军档案馆,武警部队司令部办公室,各人民团体档案部门,各中央企业档案部门,中国照片档案馆,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

为有效预防、及时处理和解决档案工作中的突发事件,维护档案工作正常秩序,确保国家档案资源的安全,我们制定了《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档案局 中央档案馆

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上一条: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 下一条: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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