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师大校发字[2012]12号)
为建立一个与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相适应的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管理科学、服务有效的学校档案工作体系,造就一支业务素质过硬、人员相对稳定的兼职档案员干部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工作实施办法细则》和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档案工作制度的要求,结合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档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人员配备与管理
第一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高等学校实行文件形成部门立卷制度。各部门行政一把手应是本单位档案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必须有一名负责人分工主管本部门的档案工作,并配备一名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管理和移交工作。
第二条 兼职档案员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任期至少三年,如有调动或退休必须妥善办理交接手续,分管负责人应加以督促和检查,并报档案馆备案。
第三条 兼职档案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档案事业,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努力学习档案业务和现代化管理知识,积极参加岗位培训,不断提高档案业务和现代化管理水平。
二、岗位职责
第四条 努力学习《档案法》及档案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熟悉各类别档案业务知识,配合档案馆,做好本部门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负责本部门及本部门工作密切相关的不同载体、不同形式(文字、图表、声像等)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立卷归档工作,确保归档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自觉地按照档案馆规定的时间移交档案。
第六条 按照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对归档案卷做到组卷合理、编写页码准确、案卷目录填写清楚、案卷标题简明扼要、保管期限合理;组卷过程中,如发现有圆珠笔、铅笔书写或字迹严重不清楚的文字材料,应重新用钢笔抄写。
第七条 整理组卷过程中,注意所管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防止丢失和泄密。
第八条 主动接受档案馆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按规定时间向档案馆移交档案,并认真填写好移交清单上的各个款项,做好案卷移交前的防虫、防盗、防潮、防火等安全保障工作。
第九条 积极参加档案部门召开的会议、举办的学术交流活动及岗位培训,参与学校档案工作评比活动。
第十条 积极配合学校档案馆做好档案移交后的案卷查阅、咨询、利用工作。
三、岗位培训与教育
第十一条 兼职档案员的岗位培训是指兼职档案员上岗(在岗)的一种基础培训,主要培训科目包括:档案管理学、科技档案管理学、机关文书档案、档案人员职业道德及有关技能培训等。
第十二条 兼职档案员是学校事业体系中的一支主体力量。兼职档案员应自觉学习档案方面的业务知识,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
四、考核与奖惩
第十三条 学校和各部门在进行年度考核时,兼职档案员的工作应纳入其本人岗位职责范围,赋予一定的业务工作量,并作为各部门年度考核干部,完成本职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十四条 档案馆对兼职档案员每年进行一次评选,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优秀者给予奖励。
第十五条 档案馆每年将各部门行政一把手及兼职档案员名单进行存档,由于人为因素,违反第五至十条规定的,出现档案漏存、丢失或损坏等现象,将追究有关兼职档案员及该部门负责档案工作领导的责任,并按《档案法》,视情节轻重、依法处理。
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兼职档案员,由学校档案馆负责解释,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