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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自习室与教师工作室日常管理规定

作者: 时间:2015-10-14 点击数:

 

自习室严禁事项
   为维护自习室正常秩序,保证大家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现对以下行为做出严禁规定及相应惩罚措施:
1)大声喧哗影响他人正常学习和工作
2)打游戏
3)不能按时认真值日
4)未经批准长时间留纳非本实验室人员
      以上情况首次发现则提出警告并由本人写书面保证书,第二次出现相同情况者,则立即清理出本自习室,望各位研究生自觉遵守并相互监督。
      

 

功能材料物理与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电话:0431—8176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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