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转正后,有人事档案的,党支部应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学院党委(党总支)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其他入党材料由学院党委(党总支)保存。
预备党员转正后,无人事档案的,应建立党员档案,将所有入党有关材料存入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上一条:20. 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主要程序
下一条:41. 党支部接到党委对预备党员转正决议的批复后应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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