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规定,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这是对正式党员的处理办法,对预备党员不能作劝退处理。对不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应在讨论其转正问题时,由支部大会作出延长其预备期或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上一条:20. 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主要程序
下一条:41. 党支部接到党委对预备党员转正决议的批复后应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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