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总支负责审议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主要责任是:
(1)了解、掌握发展对象的情况,征求党员、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
(2)与党支部一起搞好对发展对象的考察和政治审查工作。
(3)审查发展对象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是否符合党员条件,以及入党手续是否完备进行审议,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党委报告。
上一条:20.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表决时,党员一般不宜弃权
下一条:41. 党委书记不能代表党委审批预备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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