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
(2)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政治情况的审查情况。
(3)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的情况。
(4)学校(院)党委对发展对象的预审情况。
(5)其他需要向支部大会说明的情况。
上一条:20.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表决时,党员一般不宜弃权
下一条:41. 党委书记不能代表党委审批预备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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