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毓
我外公看一盅酒的眼神,一个字形容:贪。准酒鬼这词送给他,我看合适。
酒醉心里明,这话大概是真的,要不酒醉后摇摇晃晃、脚站不稳的外公,怎能准确找到我的学校,站在我的教室门口,大声呼喊我的小名?
渴望有个地洞钻,就是我那会儿看见这样一个外公的心情。
我的班主任,故意装模作样地问:“这是谁的家长啊?请站起来认领!”我冲出教室,耳朵里是躲不掉的猛追上来的同学的哈哈笑、老师的呵呵笑,最后只剩下我那沉陷在酒精中的外公嘶哑的、咬字不清的呼喊声:“你跑忒快我怎赶得上?你这昧良心的囡囡,嫌我给你丢脸了,忘了我疼你!”
我终于停步,等他,看着他几欲倒地,又歪斜着努力站稳,终于还是扑趴在地上,他嚅嗫挣扎,终归没能把自己撑起,让我无端联想起朱自清《背影》里的父亲,那个爬月台时难以爬上的笨胖的身躯,不雅、难堪。我忍着气,走过去,半拽半拖地把眼前这个瘦小的老头拎起来,让他的重量放到我的一个肩上。
走出学校操场,是一段煤渣铺成的窄马路。煤渣小路蜿蜒穿过阔大的玉米地,现在是中午,若是晚上,走在这样的路上,需要点胆量。我外公也是这么想的吧,反正只要轮到我值周,我外公就会多走两里地,等在煤渣路的一端。远远看见一个黑影子,烟袋锅的火星一明一灭,那火星是属于我外公的。
猛然想起的这个黑影子在这一刻平息了我心中的恼意,我努力忍受外公的酒气,慢慢地扶着他走上河桥。看着河里翻腾的浑黄的河水,一个念头堵在心中:为什么外公总要喝醉?不醉不行吗?
外公每次进城必要喝醉,每次酒醒都跟外婆解释:遇见以前店里的老伙计,哪有不醉的理!
以前外公是开染坊的,在城里,很是风光了些日子,据说美妾都娶了一个。我有次大胆问外公美妾的往事,心怀了挨耳光的准备,不料他倒洒脱:“哪里是妾,是正房!不会生养嘛,才被家里逼迫着休了。”休了前妻的外公娶了方圆几十里闻名的程先生的女儿。程先生的女儿就是我现在的外婆,这会儿她坐在干燥的炕头,见我掮着酒气熏熏的外公回来,一点不抱怨,笑眯眯地说:“死老头子又喝醉了!进城就喝醉!喝醉就辛苦我囡囡!”外婆赶两步把外公接过去,帮外公脱鞋抹袜,扶外公躺平,热水袋子也暖在外公脚下了,嘱咐都小声说。
外婆这时候点着她那双残脚,不紧不忙地去给外公生火做饭了,永远是姜丝萝卜丝豆腐丝白菜丝的疙瘩汤,外婆说,喝醉的人酒醒后喝上一碗这汤,不伤胃,不烧心。
说起远近闻名的程先生的女儿,闻名的理由就是他那个先生爹不准她缠脚,外婆缠一次,她爹喝令放一次,三缠三放之后,我外婆的脚彻底残了。外婆一生都认为一个携带着一双大脚的女人,且是半残的脚,这个女人就是丑女人。当年嫁不出去的我外婆做好了单一辈子的准备,没料想休了不会生养的媳妇的我外公来娶她,即便自己从城里嫁到了山里,心里却是感激的。这感激嫁接在另一个女人的痛苦上,使得外婆觉得她的感激需要噤声。
被外公休了的女人后来占有了外公的染坊,这是外公的赔偿,所以我外公每次进城都醉,我外婆总以为是外公的良心逼迫外公醉酒,所以外婆从不拦挡外公进城,不阻挡外公喝酒。
后来外婆甚至把自己变成了外公的同好,外公喝酒的时候也给外婆半杯。老头一杯,老太半杯,我这两个祖先半辈子的早上都是这样开始的。
外公是八十四岁去的。外婆说:“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己去。你们都别嚎,我明年也要去的。”大家算一算,外婆这年正好七十二岁。
外婆如她预言的那样,果然在满七十三岁的那年去了,从容,如归。外婆是在腊月天去世的,送她去墓地的人都看见外公外婆坟头的迎春花竟然爆出了星星点点的黄,走在黑漆漆的人群里,我第一次觉得,死亡原来也有温暖的意味。
【赏析】
文学作品中任何一个人物形象都有其存在的价值,都能在整体中发挥作用。以文中的“我”而言,在内容上,“我”虽然不是主要人物,却是人物关系中不可缺少的一环,也与主题有关联。文章正是通过“我”与外公的关系,展现他那“准酒鬼”的形象和对“我”的疼爱,也正是这既令“我”丢面、难堪,又让“我”感动、感激的矛盾冲突,展示了一位立体而真实可感的外公形象,进而揭示了“幸福有时是有缺陷的,要懂得在缺陷中发现美”的主题。在结构上,“我”起到了线索作用。文章先通过“我”引出外公,再通过“我”探寻外公爱喝酒的原因,进而带出外婆的故事,通过“我”的联结作用,使外公、外婆两个人物及其故事浑然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