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涤明
5月2日下午,河北保定市涞源县一广场附近突发龙卷风,广场内一座充气城堡被掀翻,造成2死7伤。有目击者称,起风时有多名儿童在充气城堡内玩耍,随后龙卷风将整个充气城堡掀起,“有将近2层楼那么高”。事故当场造成1名儿童死亡,8人受伤送医。其中1名受伤儿童经抢救无效死亡。
又是突发龙卷风将充气游乐设施掀起,造成儿童伤亡——距上一次河南虞城县田庙乡的尘卷风掀翻充气蹦蹦床造成2名儿童死亡、1名儿童重伤的重大事故,只有33天。并且,之前这种事故在当地也曾有发生:2016年4月,保定市清苑区政府广场一充气城堡被风掀翻致4名儿童受伤。原因、载体几乎完全相同的事故,前车之辙却未能成为后车之鉴,这是最让人想不通的问题。
龙卷风或尘卷风是自然灾害,具有突发性,很难预报,这成为对这类事故难防难控的一种解释。但每次事故后,都有经营者被警方控制的处置动作,至少说明,事故并非完全的天灾,不过,“人祸”责任能否全都算在经营者头上,是值得讨论的。
相关部门比较一致的说法是,充气游乐设施存在监管难题: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充气城堡不属于高空、高速的游艺游乐设施,不在监管范围内,只能由运营的单位或是承包个人自行管理。并且,生产上国家也没有强制性质量标准,生产企业的门槛过低,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即便是今年7月1日即将开始实施的《充气式游乐设施安全规范》,亦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对此,中国游艺机游乐园协会相关负责人认为,想要改变事故频发的状况,更需要国家有关部门推动强制标准的制定。
充气游乐设施在很多方面游离于立法之外,将要实施的安全规范并不具强制性,的确是个令人困惑的问题。按理说,频发的伤亡事故,足该成为对立法层面的有效提醒,而现在我们更加期待,33天内两起风灾导致的充气游乐设施重大安全事故,能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尽快制定相关强制性标准,并将安全监管纳入相关法规,让行政监管有法可依。
然而,相关法规的滞后,是否能成为监管无所作为的全部理由,值得商榷。按理说,只要是商业性经营,就该获得工商行政许可、领取营业执照;而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有安全保障义务。那么,对于游乐设施存在的明显的安全隐患,相关部门有责任检查,有权要求消除安全隐患。以3月31日发生在河南虞城县田庙乡的充气蹦蹦床被风掀翻事故来说,在场的不少摊主都没见过产品合格证;而充气蹦蹦床的安装固定也全由不具操作、维修、保养人员资质的“家属安装员”操作——这都是违反《游乐场管理规定》的,对这种问题,行政监管并不存在无法可依的问题。
事实上,很多正规游乐场中的充气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都比较到位。据报道,在北京的一些充气城堡游乐园中,充气设施周围都有护栏、顶部有护网。按理说,相关部门完全可以依据保障消费者消费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游乐设施经营者完善防护设施。充气城堡和蹦蹦床出事的情况,多发生在正规公园、正规游乐场之外,为“赶集式”经营提供场地的广场、乡村集市等地,是“事故高发地带”;如果乡镇政府、街道办、相关监管部门能高度重视安全,对充气游乐设施的经营特别是安全问题实施必要的干预,相似的事故不该接二连三发生。
(选自光明网)
【素材解读】
每一场事故的发生都有可能伴随着生命的流逝,所以在儿童生命安全的问题上不能“听天由命”,立法层面应出台严格的法规标准,监管层面应以严格的执法来终结充气游乐设施“吃人”的问题。
【适用话题】
儿童游乐设施安全;防微杜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