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比喻用给予报酬来收买某人以达到个人目的的不良行为。
【出处】
《列女传》
【小故事】
田稷,战国中期齐国人,深得齐宣王信任,拜为相国。
三年后,田稷辞官回家,下属送给他黄金百镒。田稷把黄金带回家,献给母亲。母亲问他:“你做三年宰相,不可能有这么多的俸禄,你哪来这么多金子?”田稷老实答道:“是下属送给我的。”母亲听后,十分生气地说:“做人应注重自身修养,拥有高尚的德行。为了要诚实不欺,应不做不义之事、不取不义之财。如果你要孝敬长辈,就应该诚心实意地做事,否则就是不孝!不义之财,不是我应该有的东西;不孝之子,也不是我的儿子!如果真要展现你的孝心,就把这些金子拿走!”
田稷听了母亲的一番话,十分惭愧,便将金子全部退还下属,又主动到朝廷请罪。齐宣王听闻事情的经过,对田母十分欣赏。他赦免了田稷,仍然让其为相,又拿朝廷的金子赏赐给田母。百姓听说这件事后,都对田母仰慕不已,对田稷知错就改的行为也是赞不绝口。
【智慧点拨】
一个人的优秀品格和良好习惯的养成,离不开亲人的培养和教育。在亲人的影响下,你才能够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念,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从而收获到受益一生的精神财富。亲人充满正能量的言传身教,时时刻刻都会影响着你的思想和行为,帮助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让你逐渐走向成熟与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