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8号)要求,请各教学、科研单位认真做好本年度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报送工作。
一、报送内容:
基表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
基表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
基表3.《贵重仪器设备表》
基表4.《教学实验项目表》
基表5.《专任实验室人员表》
基表6.《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基表7.《实验室经费情况表》
二、统计时段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基表2、3、7:资产管理处 吴达春 0434-3295566
基表4、5、6:教务处 宋超 0434-3292350
附件:
1.教育部通知
2.填报指南
3.格式样表
资产管理处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