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开展2023年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校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的在职教师均可申报。具体选题范围参照《2023年吉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课题名称自拟。
二、申报条件
(一)教改课题应符合新时代高层次人才培养理念,致力于研究解决高层次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先进性。
(二)教改课题应具有一定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基础,拟进行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富有创新性,对高层次人才培养有重要促进作用。
(三)教改课题研究应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预期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四)教改课题主持人仅限1人,且不得同时申请主持两个(含)以上课题。课题主持人应具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有较好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鼓励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积极申报。
(五)已列入省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的,不再予以立项;与已批准立项或结项的省级及以上课题类似的,如无新思想、新发展的,不予立项。
三、申报程序
(一)学院推荐。各学院于2023年5月26日前将《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1)和《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提交到双创大楼5楼51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37025802@qq.com。
(二)组织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教改课题开展评审,确定校级研究生教改课题立项名单。同时从校级教改课题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研究生教改课题,其中省级重点项目限额3项,省级一般项目限额5项。
(三)公示。学校对专家组遴选确定的校级研究生教改课题和拟推荐申报省级研究生教改课题立项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下达校级课题立项通知,向省教育厅提交省级课题申报材料。
四、结项条件
(一)建设期限
获批校级及省级立项的一般课题应在2年内结题,重点课题应在3年内结题。根据研究实际需要,课题主持人可提前半年提出一次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省级一般课题和校级课题的延期申请由学校审批,省级重点课题的延期申请由学校签署明确意见,以书面形式报省教育厅审批。逾期半年未结项的课题或超过延期结项时间仍不能结项的课题,给予撤项处理。
(二)结项成果
获批校级及省级立项的一般课题至少公开发表以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的与课题研究相关的省级教研论文1篇;获批校级及省级立项的重点课题至少公开发表以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的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核心期刊教研论文1篇。获得省级立项项目组成员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吉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项评价材料。
(三)研究成果的实践应用与检验
理论性项目研究成果的实际应用时间一般应在半年以上,从该成果合法发表或在合法的学术组织正式采用、交流之日起算;实践性项目研究成果的实际应用时间一般应在一年以上,从研究成果被院系、学校、行业协会、非政府组织、政府机关或其他学术组织正式采用、交流之日算起。
附件:1.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
2.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汇总表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研究生院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