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
现对2024年寒假期间非全日制、“硕师计划”教育硕士研究生集中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学方式及授课对象
本次教学采用线下教学方式,授课对象为2022级和2023级非全日制、“硕师计划”教育硕士研究生。
二、报到
2024年1月6日非全日制和“硕师计划”研究生凭学生证到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报到,当天由研究生院组织对2024届、2025届预计毕业学生进行图像信息采集(通知由学位办另发)。
三、授课工作安排
1.授课采取线下教学方式进行。公共课由研究生院组织授课,专业课由各培养单位组织授课。
2. 2023级研究生授课时间为1月8日-1月15日。具体安排见下表:
序号 |
课程名称 |
授课日期 |
授课对象 |
授课地点 |
1 |
教育研究方法 |
1月8日-11日 |
全体教育硕士 |
四平校区6教6103室 |
2 |
班级管理 |
1月12日-13日 |
全体教育硕士 |
四平校区6教6103室 |
3 |
自然辩证法概论 |
1月14日-15日 |
教育硕士 (理科领域) |
四平校区6教6202室 |
4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月14日-15日 |
教育硕士 (文科领域) |
四平校区6教6103室 |
注:教育硕士文科领域包括教育管理、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学科教学(历史)、学科教学(美术)、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体育)、学科教学(音乐)、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语文);
教育硕士理科领域包括学科教学(地理)、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现代教育技术。
3. 2022级研究生授课时间为1月7日-1月19日。具体安排见下表:
序号 |
课程名称 |
授课日期 |
授课对象 |
授课地点 |
1 |
教育测量与评价 |
1月7日-11日 |
全体教育硕士 |
四平校区6教6404室 |
2 |
教育政策与法规 |
1月12日-13日 |
全体教育硕士 |
四平校区6教6404室 |
3 |
专业选修课1 |
1月14日-15日 |
—— |
学院自定 |
4 |
专业选修课2 |
1月16日-17日 |
—— |
学院自定 |
5 |
专业选修课3 |
1月18日-19日 |
—— |
学院自定 |
四、考试工作安排
自本次寒假起,非全日制和“硕师计划”教育硕士研究生每门课程的考试将在当次全部课程结束后进行。
2023级研究生本次共考5门公共课,考试采取线下方式进行,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具体安排见下表:
序号 |
课程名称 |
考试 时间 |
考试地点 |
考试 形式 |
考试对象 |
备注 |
1 |
心理发展与教育 |
1月7日 8:30-9:50 |
见附件1 |
闭卷 |
全体教育硕士 |
2023年7月授课 |
2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1月7日 10:10-11:30 |
见附件1 |
闭卷 |
全体教育硕士 |
2023年7月授课 |
3 |
综合英语 |
1月7日13:30-15:30 |
见附件1 |
闭卷 |
全体教育硕士 |
2023年7月授课 |
4 |
自然辩证法概论 |
1月16日10:10-11:30 |
见附件1 |
闭卷 |
教育硕士 (理科领域) |
2024年1月授课 |
5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月16日10:10-11:30 |
见附件1 |
闭卷 |
教育硕士 (文科领域) |
2024年1月授课 |
2022级研究生本次共考核10门课程,其中5门为考试课,5门为考查课。考试课(2023年7月授课)采取线下笔试方式进行考核,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实施。考查课(本次授课)由任课老师根据出勤情况、课堂表现、随堂作业、课程论文等进行综合评价。
五、工作要求
1.本次教学工作的组织和落实由校、院两级协同推进。研究生院统筹布置、整体规划,负责教学组织、协调与督导,研究生工作处负责研究生在校期间日常管理,培养单位负责实施、检查与指导。
2.培养单位要提前做好师资摸底和调配工作,不得出现师资空缺现象,确保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开足开齐课程。
3.培养单位在正式开课前,要对课程教学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确保教学准备充分、教学材料齐备。
4.培养单位要及时将本次寒假教学工作安排传达给每一位2022级和2023级非全日制及“硕师计划”教育硕士研究生。
5.任课教师在授课前要明确告知研究生课堂纪律要求、学习评价办法,加强过程管理,做到有迹可循。
6.研究生需按时报到,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应向所在培养单位负责教学的工作人员提交纸质说明(需本人签字)和《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研究生课程重修、缓考申请表》(附件2),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请假,同时报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7.假期授课期间,学生如需临时请假或课余时间离开四平市区的,须向导师及任课教师请假,并填写请假条(附件3),同时报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
8.培养单位需填写《2024年寒假非全日制和“硕师计划”研究生教学情况表》(附件4)、《2024年寒假非全日制和“硕师计划”研究生授课工作计划》(附件5)、《2024年寒假非全日制和“硕师计划”研究生考试安排表》(附件6)、《2024年寒假非全日制和“硕师计划”研究生请假人员汇总表》(附件7),于12月27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337025802@qq.com,纸质版(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提交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双创大楼5楼517室)。
9.各学院辅导员老师要定期走访课堂,了解学生上课出勤情况。
10.请培养单位严格按照附件中表格填写,勿自创表格。
附件:1.《2023级非全日制和“硕师计划”研究生公共课考场划分》
2.《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研究生课程重修、缓考申请表》
3.《9001cc金沙以诚为本非全日制和“硕师计划”研究生请假条》
4.《2024年寒假非全日制和“硕师计划”研究生教学情况表》
5.《2024年寒假非全日制和“硕师计划”研究生授课工作划》
6.《2024年寒假非全日制和“硕师计划”研究生考试安排表》
7.《2024年寒假非全日制和“硕师计划”研究生请假汇总表》
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处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