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开发与案例教学工作,根据全国教育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21)10号】通知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和校级优秀教学案例评选工作。工作安排如下。
一、案例征集范围与对象
面向学校全部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的教师。不接受硕士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的教学案例。
二、案例具体要求
1. 参评教学案例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参评教学案例须为文字案例。
3.教学案例作者以全国教育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下发的《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入库标准》(附件1)《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基本结构与体例格式要求》(附件2)为参照,结合本专业学位类别研究生所开设核心课程,开展教学案例编写。
4.参评教学案例不存在著作权争议,未被国内外其他案例机构收录,也未正式发表过。
三、案例提交
教学案例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教学案例电子版发至glk3291710@163.com,电子文档标题格式为“单位名称+案例名称+作者姓名+作者联系方式”。
四、案例评审及收录
评审分资格审查和专家评议两个阶段。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实施,主要审查教学案例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意识形态、体例格式等问题;专家评议由研究生院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开展评审工作,负责认定校级优秀案例以及推荐申报第四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
附件1: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附件2: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入库标准
附件3: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基本结构与体例格式要求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