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培养与管理,提升研究生教育内涵质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需求的新要求和新变化,学校决定对现行版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全面修订和完善,对新增列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制订。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分类制定,精准培养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照一级学科修订培养方案,外国语言学文学与课程与教学论各二级方向独立修订培养方案。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按类别(领域)进行修(制)订。明晰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方向与定位,全面梳理课程体系,形成各具特点的研究生培养方案。
2.加强保障,落实责任
研究生培养方案由学位授权点所在的学科(专业)负责修(制)订。各培养单位成立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安排专人负责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并由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核。
3.增强调研,提高质量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指示批示,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方向、新特点、新要求,以学位点评估指标体系为导向,对标一流大学一流学科认真开展调研工作,高质量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
二、修(制)订范围
本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范围为2022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各学科、专业(领域)。具体包括: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硕师计划”教育硕士研究生(附件1)。
三、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调研阶段(11月3日-11月21日,共两周半):各培养单位成立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建立分工,制定工作方案;根据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及国家相关政策文件,开展省内外高校调研与咨询工作,对本单位现行版培养方案的实施情况、存在问题、改进方向进行全面细致地调查与总结。
2.撰写初稿阶段(11月22日-12月12日,共三周):各培养单位根据《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新一轮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指导意见》,结合本学科(专业)特点,撰写培养方案初稿及课程教学大纲(附件6-10)。
3.评审论证阶段(12月13日-12月26日,共两周):研究生院组织校外专家对各培养单位培养方案初稿进行会议(或通讯)评审论证工作。学术学位评审组包含国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的学者专家,专业学位评审组包含有校外行业(企业)知名专家。
4.修改完善阶段(12月27日-2022年1月9日,共两周):各培养单位根据专家反馈意见组织修改与补充,形成培养方案终稿,并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形成培养方案修订说明,修订说明应包含:原有培养方案执行情况及存在问题、新方案的主要变化(新旧方案比较)和内容。
5.审核通过阶段(1月10日-2月27日,共六周):研究生院对各培养单位提交的培养方案进行形式审查,对存在问题召集相关培养单位进行集中(或分散)修改,并最终定稿,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安排纳入2022级硕士研究生执行。
四、报送要求
各培养单位需在2022年1月10日前将培养方案及修订说明(电子版)发送到以下指定邮箱。学术学位:pyb5121@126.com,于子舒、王一涵,0431-81765121;专业学位:glk3291710@163.com,赵朋、刘建宇,0434-3291710。待培养方案定稿后,各培养单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培养方案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四平校区双创大楼5楼513室)。
附件1.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范围
附件2.国家指导性文件汇总
附件3.《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
附件4.《9001cc金沙以诚为本2021年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指导意见》
附件5.《9001cc金沙以诚为本2021年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的问题解答》
附件6.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附件7.专业学位(领域)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附件8.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模板)
附件9.专业学位(领域)研究生课程设置表(模板)
附件10.课程教学大纲(模板)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3日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