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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及要求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7-02   点击数:

  根据研究生教学安排,现将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安排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见附件),分为长春校区公共课考试安排、长春校区专业课考试安排、四平校区公共课考试安排、四平校区专业课考试安排4部分,请同学一定要看全。
  二、研究生期末考试要求
  1. 全体研究生须按考试安排参加考试,对于不能按要求参加考试的同学需提前1周提交缓考申请,专业课考试缓考申请提交到培养单位,公共课缓考申请提交到研究生部培养科。
  2. 研究生需凭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开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服从监考教师安排。
  3. 考试过程要求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考场,闭卷考试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开卷考试只能携带纸质资料进入考场。
  4. 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不准在考场内逗留或者在考场外大声喧哗。
  5. 考生要保持考场卫生,不得在考场吃东西。
  6. 对于违反考试要求的同学,根据相关文件视情节予以处分。

  相关事宜请联系培养科0431-81765121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new).xls
文件类型: .xls 18688ffd03f9b9900ed0a97245a2ac11.xls (62.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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