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全面掌握研究生教学的整体状况,规范教学秩序,保障培养质量,现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期中教学检查时间为5月7日—5月18日(第11、12周)。
二、检查内容及要求
1.任课教师教学任务的执行情况,包括课程进度完成情况、教学秩序遵守情况、补课情况及开展所授课程期中考核工作。研究生课程期中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根据所授课程确定,期中考核的成绩及作业材料与期末考试成绩、试卷等评分材料统一由各学院保存。
2.研究生对教学秩序的遵守情况,包括有无缺课、旷课、迟到、早退等情况。
3.各培养单位对各类教学文件的管理情况,包括指导教师分配表、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计划、试卷(答卷)、成绩、课程调整审批表、研究生参加实践活动的记录报告等文件。
4.各培养单位开展研究生培养质量检查,召开师生座谈会,加强师生间联系,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发现并积极解决培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填写《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研究生培养质量自查表》(附件1)。师生座谈会的形式由各培养单位根据自身情况确定。
三、检查方式
采取各培养单位自查为主,研究生院抽查为辅的检查方式。各单位成立主管研究生教育的领导、研究生秘书及相关教师组成的期中检查小组,根据通知内容逐项检查,认真填写自查表并报送研究生院备案。研究生院随机抽查上课教师、学生的教学秩序遵守情况。
四、材料上交
各学院根据检查结果填写期中教学检查相关材料(附件1、2),于5月31日将电子版发至316557115@QQ.COM,纸质版由各单位留存。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