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本科生奖励办法(吉师大校发字〔2023〕62号)》《9001cc金沙以诚为本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相关规定(吉师大校发字〔2023〕73号)》相关规定,经学院评审、学校审核,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评选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10日
在公示期内,学生个人或集体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学院在接受申诉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学生个人或集体对本学院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诉,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在接受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复查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及所在单位。
联系人:刘楚汉 联系方式:0434-3292086
学生工作处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