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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9001cc金沙以诚为本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7   来源:   点击量:


关于9001cc金沙以诚为本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评审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9001cc金沙以诚为本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1名,奖励标准每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37名,奖励标准每生2万元。

二、评选条件

严格参照《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附件1执行。

三、评选工作安排

(一)个人申请(即日-10月6日)。符合《评审办法申请条件的研究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并上交学院以下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请参照附件3填表说明填写,表格中填写第一页内容,推荐意见及以下部分暂不填写待评选完成以后填写);

2.成绩单(要求原始成绩单,不用盖章);

3.《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研究生科研成果登记表》(学术型文科和专业学位学生填写附件4、学术型理科学生填写附件5);

4.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照片或扫描件,具体要求如下:

①科研成果包含:论文期刊封面+目录页+文章页,一篇论文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论文题目+期刊名”命名,参评论文要求以中文撰写的论文必须是公开发表,以英文发表的论文至少已公开DOI号,学生本人必须为第一作者,用稿通知不做国家奖学金的评奖依据;

②获奖情况包含:根据《评审办法》申请条件的相关规定,学生本人在校期间有竞赛获奖、专利成果奖励及各类荣誉称号等情况的,需提供证书等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一人一个文件夹,以“学院+姓名”命名,学院汇总后连同附件4、附件5的汇总表“**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材料”命名10月6日上午11:00前发送邮箱:xsdkglzx@163.com,附件4、附件5汇总表纸质版学院盖章报送双创大314室。

(二)成果认证及反馈(10月7日-8日)。研究生工作处协同相关部门对学生提交的成绩、科研成果及奖项进行认证,认证后将及时向学院反馈认证结果。

(三)初评(10月9日-10月16日)。各学院评审委员会要根据《评审办法》规定,结合学生上交的申请材料、科研成果及奖项的认证结果开展初评工作,并形成《初评情况汇总表》(附件6),初评结果在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工作处审核。

学院上报初评材料:《初评情况汇总表》(附件6)及评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纸质版,请学院评审委员会会签后加盖学院公章,报送双创大楼314室,电子版及公示名单(截图或拍照)发送邮箱xsdkglzx@163.com。

初评材料提交截止时间:10月16日上午11:00前

(四)研究生工作处复审(10月17日)。研究生工作处将对初评结果及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复审主要核实初评学生是否符合《评审办法》中规定的相关要求等。

(五)学校审定(10月18-10月19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剩余名额学生进行评审,并学院上报研究生工作处的复审结果进行审议

(六)学校公示(10月19-10月25)。对审议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后,如无异议上报省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务必将本《通知》认真传达到每位研究生。

2.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本《通知》和《评审办法》的要求,认真完成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初评工作,按时上报相关材料。对申请人科研成果材料要严格把关,确保成果真实有效,杜绝弄虚作假。

3.各学院应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获奖研究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激发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积极向上的热情,扩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影响力。


附件:

1.吉师大校发字〔2023〕54号关于印发《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4.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研究生科研成果登记表(文科)

5.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研究生科研成果登记表(理科)

6.2023年研究生 “国家奖学金”初评情况汇总表(10月16日上交)

7.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日程表





                            研究生工作处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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