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军区(卫成区、警备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局 )、教育厅 (局、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退役军人事务厅(局)、征兵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我们对《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