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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8    浏览次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师风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党委的部署,现就开展2022年度全校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体教职员工

二、考核内容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要求,重点考核教职工在遵规守纪、教书育人、行为示范、廉洁自律等方面表现。

三、考核等次

师德师风年度考核等次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档。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者,个人年度其他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由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师德失范行为处理流程”依规依纪处理。

四、考核程序

以各分党委(党总支)为单位开展,各教学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组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师德师风考核工作;机关党委、后勤保障处党总支、离退休工作处党总支、图书馆党总支、长春分校园区办公室党总支成立以分党委(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组,负责组织本党委(党总支)的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教职工自评。教职工个人填写《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教职工师德师风年度考核表》(附件1),对本人年度师德师风表现进行自我评价。

2.基层党支部评议。基层党支部根据教职工个人自评、平时表现以及履职尽责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考核等次。

3.分党委(党总支)评议。分党委(党总支)根据基层各支部上报的考核结果进行评议,确定是否为所定考核等次。并向被考核人反馈综合评议结果。确定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要向教职工说明理由,听取本人意见,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党委教师工作部提出书面申请,由党委教师工作部提请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讨论。逾期不予受理。

4.党委教师工作部根据各分党委(党总支)上报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备案,并将结果上报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审定。

五、工作要求

1.各分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师德师风年度考核结果将纳入教职工师德师风档案。将师德表现作为教职工绩效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和奖励惩处等事项的重要内容。

2.请教职工填写“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教职工师德师风年度考核表”(附件1),具体内容可打印或用蓝、黑墨水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不许涂改,用A4纸正反面打印。

3.机关各支部负责填写本支部“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再上报机关党委审议;其他分党委(党总支)负责本单位“考核结果汇总表”的填写(附件2);

4.“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教职工师德师风年度考核表”按照“考核结果汇总表”顺序排序。

5.各分党委(党总支)请将“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教职工师德师风年度考核表”(附件1)、“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等纸质材料收齐后,于2023年3月7日前报党委教师工作部(主教1701室)。“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jsgzk2022@126.com

附件1: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教职工师德师风年度考核表

附件2:考核结果汇总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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