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规范学校党委理论中心组的理论学习,提高学习效果,保证学习质量,努力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根据中央、省委和省高校工委的有关规定,结合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实际,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第二条 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是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理论,加强思想建设的主要形式;是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的有效途径;是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推动全校理论学习深入开展的组织保证。坚持并不断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才能更好地发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示范作用,促进理论学习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进一步推动学校的改革、创新和跨越式发展。
第三条 党委理论中心组的首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不懈地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及时学习领会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
第四条 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根本目的是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理论学习与国际国内形势相结合、与学校工作实际相结合、与分管部门和个人的思想工作实际相结合。结合学校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组织中心组成员进行专题研讨,发挥理论学习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
第五条 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努力提高学习水平,以学校的改革、创新和跨越式发展为中心,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坚持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不断实践的主动性;坚持理论创新与借鉴先进经验相结合。
第二章 构成与管理
第六条 党委理论中心组成员由学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各分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书记、党群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 党委理论中心组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宣传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中心组组长的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中心组副组长的主要职责是配合组长抓好学习的组织工作。
第八条 党委宣传部、党委办公室为秘书单位,中心组学习秘书由党委宣传部理论科负责同志担任,主要职责是做好学习服务工作。党委宣传部负责在每学期(年)初拟定学习计划,向学校党委理论中心组提出中心组学习讨论的内容及安排建议,提供相关学习材料,落实学习的时间和地点、人员的通知和考勤、学习的记录等工作。
第九条 根据学习内容和工作需要,视情况可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吸收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讨论。
第三章 学习内容
第十条 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领会和掌握,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第十一条 要深入学习和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学习领会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学习理论要同学习新时期党和国家的重要文献、重大方针政策结合起来,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及时了解和掌握党的大政方针。
第十二条 要把经济、政治、科技、教育、管理、历史、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和其他反映当代世界发展的最新知识列入学习范围,努力掌握做好本职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理论和知识。
第四章 学习形式
第十三条 集中学习是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形式,具体采取学习研讨、专题讲座、观看录像和校内外考察交流等方式进行。个人自学是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的基础,中心组成员要根据自身思想与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计划,自学参考书目,提高理论水平和修养,并做好学习笔记。
第十四条 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原则上每学期至少6次,其中集中学习原则上每学期至少3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如上级领导机关有重大事项、重要精神需要学习传达或其他特殊工作需要,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可以随时安排。学习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要求,由党委宣传部报经组长同意后,通知有关人员,并于集中学习前按学习内容安排自学。
第五章 学习要求
第十五条 党委理论中心组理论学习要紧密结合新时期党建工作。要结合每年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学校领导班子政治觉悟和决策水平,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办学治校能力。
第十六条 党委理论中心组理论学习要结合学校实际,要同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及学校党委的重大决策、解决学校改革、创新和跨越式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的重要举措结合起来,确保学习的实效性。
第十七条 党委理论中心组理论学习实行层层负责制。主要领导要带头参加党委理论中心组的学习,党委书记为中心组学习制度实施落实第一责任人,负责各项学习制度的落实。同时,要抓好二级党组织中心组的学习,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两级中心组的学习机制和学习制度。
第十八条 党委理论中心组理论学习实行目标管理制。中心组学习要明确任务和目标,每学期(年)初要有学习安排,每学期(年)末要有总结。中心组成员要积极撰写学习心得和理论文章,定期交流经验,开展研究,不断创新,提高效果。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各二级党组织要参照本制度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理论学习制度。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吉师大党字〔2004〕48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