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6月17日召开大学外语四、六级监考教师考务培训会的通知
本次监考教师考务培训会定于6月17日下午在第六教学楼6103教室分两场进行,请监考教师准时参加,不得缺席。各单位培训时间如下:
第一场:
时 间:14:30—15:30
培训对象:文学院、政法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美术学院、数学学院、物理学院、博达学院、图书馆、计财处、档案馆
第二场:
时 间:15:50—16:50
培训对象: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计算机学院、体育学院、教育技术与传播学院、信息技术学院、音乐学院、管理学院、环境工程学院、经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职业技能教研部、大学外语部、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注:请各单位教学秘书于6月17日上午到教务科领取监考教师监考牌。
教 务 处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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