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2014年清明节放假3天,即4月5日至7日。其中,4月5日(星期六、清明节当日)放假,4月6日(星期日)正常休息,4月7日(星期一)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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