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吉林省高层次人分类分类评定常态化申报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158号)要求, 现组织开展9001cc金沙以诚为本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常态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一)省内一线人才。在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工作并与学校签订3年以上正式聘用合同的一线专业技术人才。
(二)柔性引进人才。每年在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工作不少于4个月的柔性引进人才,不受国籍、户籍限制。
(三)等级晋升人才。已评定人才,原则上三年内不再受理申报,确属作出重大突出业绩成果的,需由单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详细阐释申报人业绩成果的重要性,经学校申请、省人社厅批准后,申报人可提交系统申报。按照人才政策“18条”政策、人才政策2.0版,已经通过人才分类定级的人才,直接按原层次等级纳入人才政策3.0版人才管理,无需重复评定。
二、申报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要求: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能坚持从事创新创业创造工作。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科研作风;有较强创新创业创造能力;个人(含曾创办企业)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申报A类人才可不受年龄限制;申报B、C、D类人才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申报E类人才不超过45周岁(均以申报日期计算)。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急需紧缺的人才,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年龄可适当放宽。
6.申报人员因违纪违规受到党纪行政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
(二)参考标准
详见《吉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参考标准(试行)》(附件1)。
三、申报方式、时间安排及申报材料
(一)申报方式
采取网络线上申报方式,申请人员登录指定手机移动端或电脑端申报系统,进行实名注册后在线申报。详见附件操作手册(附件2、附件3)。
电脑端:
https://zhrs.hrss.jl.gov.cn/jlzhrs/util/toIndex.do
移动端:
(二)时间安排
人才申报工作每年开展2次,各单位分别于2月20日和8月20日前完成本单位申报人员申报材料审核及报送。每年7月至8月合并为一批次,统一于8月20日前报送;12月至次年2月合并为一批次,统一于2月20日前报送。有子女入学需求的人才,务必于子女入学当年2月10日前完成申报。
(三)申报材料
1.个人申报材料。
(1)线上提交。申报人通过“人才分类工作网络申报平台”进入报名,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和业绩贡献信息、创新创业成果(800字以内,主要是2018年以来的创新业绩贡献)及能够证明个人基本信息和申报业绩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2)《个人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需本人签字)。
(3)《师德师风鉴定表》(附件5,申报人员皆须填写,材料报送至主教1704室)。
(4)《廉洁自律鉴定表》(附件6,具有副科级及以上职务人员无需填写)
(5)《人才分类定级评定一览表》(系统导出,同时报送PDF版)。
(6)《申报人员证明材料册》(附件7,同时报送PDF版)。
2.单位报送材料。
(1)《单位推荐报告》(附件8,需由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报送WORD版)。有超过1名出站博士后依据《人才政策3.0版》第11条申报D类人才的,需排序上报。
(2)《人才分类评定申报汇总表》(附件9,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EXCEL版)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由各基层单位统一报送至人力资源处人事科1715室,电子版发送至jlnujob@126.com邮箱。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宣传到位。人才分类评定工作涉及广大人才切身利益,各单位要宣传到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才申报。
(二)认真组织,落实到位。申报人员参与人才分类定级评定须经本单位同意,由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的业绩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职业道德水平、履岗尽责情况进行确认,以个人名义申报的不予受理。
(三)管理规范,责任到位。材料报送过程中,请作脱密处理,并按保密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四)申报人员类别层次,如达不到申报级别业绩水平时,不能向下调剂,建议根据自身条件慎重选择申报层次。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34-3291653
附件:1.吉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参考标准(试行)
2.人才分类定级在线申报操作手册(个人申报)
3.吉林省人才分类定级评定手机app使用手册
4.个人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5.师德师风鉴定表
6.廉洁自律鉴定表
7.申报人员证明材料册
8.单位推荐报告
9.人才分类评定申报汇总表
10.填报指南
11.《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
人力资源处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