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遴选工作

发布者:  时间:2021-06-01 00:00:00  浏览:
为支持国际中文教育发展,根据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招募办法》(语言中心〔2020〕91号)《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招募简章》《关于组织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遴选工作的函》(语言中心〔2021〕50号)文件精神,现启动9001cc金沙以诚为本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遴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需求
具体要求请登录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www.clecteacher.chinese.cn/myDoip/login.html)查询申报。教师任期一般为2学年(满20个月)(详细信息参考附件2 )。

二、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团队合作精神。
2.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俄、法、德、 西、葡、阿等非英语语种专业背景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8 周岁(含)。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背景,以及其他符合岗位特殊需求的专业背景。
4.具有2学年及以上教龄,国内大、中、小学校及相关教育机构的教师或有2学年及以上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经历。
5.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外语。
6.部分岗位须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三、推荐程序
(一)网上填报
申请人须登录平台(http://www.clecteacher.chinese.cn/myDoip/login.html)进行网上注册、填写申请表,并按系统要求上传附件材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
(二)材料报送
1.《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表》(登陆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以下简称:国际处)网站下载填写,学院书记、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2.《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申请人在平台下载打印纸质表格);
3. 学院推荐信(请学院书记、院长如实对其思想品德、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
4. 网站上传的其他附件材料复印件。
(三)国际处初审
国际处负责对报送材料进行初审,并报主管校领导审核后,报送至吉林省教育厅主管部门。
(四)省教育厅审核
吉林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后汇总至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进行终审。

四、材料受理
受理日期:2021年6月2日(16点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第十一教学楼 812室)
联系方式: 0434-3290040 联系人:尹老师

五、选拔考试
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人选须参加语合中心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 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
时间暂定于6月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培训
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拟培训人员。待正式录取后,通知将发送至中方承办院校和被录取教师所在学校,同时,抄报教育厅。
被录取教师须接受语合中心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孔子学院骨干教师赴任前须参加语合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

七、派出时间
请参考附件

八、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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