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相关说明
一、研究时限
委托项目研究时限为4个月,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研究时限因最终成果形式而异:研究报告为1年、系列论文为2年、著作为3年。
二、结项要求
研究报告:全文要求1.5万字以上。查重率在30%以内(知网、万方、维普等查重系统均可)。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最终成果的执笔人,否则不予结项。
系列论文: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与项目名称相匹配的系列论文合计2篇以上(含2篇)。负责人至少发表一篇第一作者的论文。公开发表的文章应被知网或万方网收录。至少2篇论文发表时在该文下注“本文系四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研究成果,项目编号:XXXXXX”字样,否则不予结项。
著作:书稿至少达到5万字以上。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全书总字数的60%以上,否则视为无效结项成果。须在书稿目录前另加单独一页,用显著字体字号书写“四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字样,并在后记中详细写明“本书为作者XXXX年承担的四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项目编号:XXXXXX”等相关内容,两者缺一不可。
三、事项变更
变更申请需在研究时限内提交,逾期不予通过。一般不予延期结项,确需申请延期完成的,延期时限一般为3个月,极特殊情况延期不得超过6个月,否则按停止研究处理。延期申请表一式三份提交至科研处社科管理科1416。
四、结项受理时间
结项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每年2月、4月、6月、8月、11月、12月份的20号-30号,例2024年2月份结项材料受理时间为2024年2月20日-2月29日。
五、材料提交
电子材料:结项汇总表Excel版、结项审批表Word版、成果册电子版(研究报告需Word版成果册、系列论文需刊物相关页扫描件),全部电子材料压缩,压缩包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如SPSP00000+张三)发送至邮箱471369790@qq.com。
纸质材料:结项审批表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成果册一式一份(绿色封皮装订),提交至科研处社科管理科1416。
六、特别说明
四平市社科联通知个别项目在立项过程中以“四平市”为研究背景,然而在后续研究中完全与“四平市”无关。后续再出现此类现象一律不予结项。
【项目编号:XXXX】结项审批表.doc
结项成果册格式(研究报告).docx
【项目编号:XXXX】四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x
【XX单位-XX年XX月】结项汇总表.xls
结项成果册格式(系列论文、著作).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