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提升省内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创业孵化服务能力,加快我省科技创业导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省级科技创业导师的聘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条件
1.拥护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备创新创业精神,创业经验丰富,乐于奉献,愿将自己的成长历程和成功经验反哺社会。
2.能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者提供持续性、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的辅导服务,能满足孵化器、众创空间、入孵企业、创业者对创业导师的需求。
3.创业导师来源于成功的创业企业家;各行业专业领域专家;投资金融专家;财税、管理咨询等方面的资深专家;高校及科研院所具有丰富经验的实践工作者和研究者等。
4.已被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行业协会或地方科技部门聘任为创业导师,并从事创业辅导工作一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二、组织推荐
申报吉林省科技创业导师需填写《吉林省科技创业导师申请表》,并将电子版于2022年8月22日前发送至邮箱869006846@qq.com,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自愿推荐,国家级每家推荐不超过5人,省级推荐不超过3人。
联系人:张岳 王忆非 鲍庆晗
科研处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