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项目进展报告
1.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进展报告系统填报操作说明见附件1)。
2.项目负责人于2017年01月11日前完成在线提交。项目进展报告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经费预算调整及年度经费执行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资金管理,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2)的相关规定,项目直接费用预算确需调整的,可按以下规定提出调整申请:
(一)项目预算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其他支出预算如需调整,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
(二)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在不突破三项支出预算总额的前提下可调剂使用。
(三)设备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如需调减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报依托单位审批后,用于项目其他方面支出。
三、年度经费执行情况
为了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历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填报2016年度经费执行情况(包括已结题项目,项目经费已全部使用完毕除外)。此报表将作为已结题项目结余资金使用以及在研项目日后结题经费决算的重要依据,请项目负责人如实填报,做到账表一致、账实相符。
此项工作将贯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的整个执行过程中,并每年同预算调整申请一起上报,请各负责人在经费使用过程中加强经费管理。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对项目负责人在项目资金管理方面的信誉度进行评价和记录,作为对项目负责人绩效考评以及连续资助的依据。
"直接费用预算调整及年度经费执行表"提交时间:2017年1月10日
联系人:刘雁、鲍庆晗 电话:3291179
科研处
2017年1月4日
附件1:进展报告系统填报操作说明.pdf
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docx
附件3:直接经费预算调整及年度经费执行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