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中心、实验室):
按照《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吉师大校发字〔2017〕149号,附件1)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学校科研工作质量,实现科研创新跨越式、可持续发展,学校决定启动新一轮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依据:
拟申报团队须满足《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附件1)所列的各项基本条件。
2、申报方式和要求:
符合条件的拟申报团队须按照要求认真填写《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科研创新团队申报书》(附件2)和《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创新团队推荐一览表》(附件3)。团队承担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以及取得成果等信息须实事求是,申报材料应内容详实、文字精炼。各项数据统计的时间期限为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团队未来三年预期成果时间为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拟申报团队于2018年4月28日前将创新团队申报书、推荐一览表一式三份及佐证材料纸质一份(须为签名原件),及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书应为word版本,佐证材料按顺序制成pdf版本)报送科研处。
3、其他注意事项
(1)、科研业绩分按《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关于印发<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师大校字[2016]28号)中“科研工作量绩点(S)计算细则”计算;
(2)、各项科研成果统计的时间为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获批和结项的项目分别赋立项分和结项分,正在进行的项目(包括2015年以前获批)赋在研分;
(3)、“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中,第三条团队管理与考评中的第(九)条,A、B、C类团队主持的国家级项目数量,均指3年内需取得的科研业绩成果数量。
4、立项程序:
经学院(所、中心、实验室)初审合格后,提交学校科研处。统一公示征求意见后,科研处聘请相关学科的专家教授组成评议组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获得专家组评审通过的创新团队,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的创新团队经公示无异议后,以学校文件公布创新团队名单。
联 系 人:鲍庆晗、邢欣欣
联系电话:3291179、3291816
E-mail :鲍庆晗baoqinghan@163.com
邢欣欣13844403102@163.com
科研处
2018年4月20日
附件1、2、3.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