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吉科奖字[2012]16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启动省科技厅2018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可登录“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平台”(http://jlpt.jlkjt.gov.cn/cms/)网站获取。“推荐号和校验码”请联系科研处获取。
本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对形式审查做出了详细要求,特别需要注意的形式审查内容如下:
1. 第一完成人所提供的技术支撑材料(代表性论文专著)需占1/3以上;
2. 第一完成单位所提供的技术支撑材料需占1/2以上;
3. 完成人需在“对本项目主要学术贡献”中写明完成人对本项目《重要科学发现》中所列第几项科学发现做出了创造性贡献,是第几篇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作者;
4. 所有参加单位必须盖章,省外单位可使用传真件;
5. 论文或专著公开发表、成果应用需2年以上(以2016年1月1日以前发表或应用);
6. 排名前3位的完成人需在《代表性论文专著》中署名;
7. 项目完成人需是相关论文专著(主要指代表性或核心论著)作者;
8. 提供的原件材料不可为彩打扫描件;
9. 省自然科学奖需提交论文检索报告结论页原件;
10. 书面推荐材料需用铅笔在右上角标注页码;
11. 科技进步奖不再要求必须有查新报告;
12. 本年度凡申报省科学技术奖项目者应在推荐书中标明申报等级;同等级奖项评审落选后不再降格参加下一等级奖项的评审,不能降等级获奖。
各类别具体形式审查内容详见附件3,需申报人逐项检查并打“√”,本人签字后随申报书纸质件一并报送。请申报人务必重视形式审查程序,对照相应要求逐项检查。
各申报人请于2018年1月22日前完成电子版推荐材料网络上传工作;2018年1月23日中午前需将书面推荐材料报送到科研处。
联系人:鲍庆晗 电话:3291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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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