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四平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现启动2018年四平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结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凡列入2016年度四平市科技发展计划的项目和往年拖期项目;
2.项目负责人应首先对照项目任务书,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检,如果存在指标未完成、公开发表的论文与研究内容不一致,请不要提出验收申请;
3.尚未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要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进展情况和预计结项时间,由项目承担单位签署意见,并报送四平市科技局主管处室审核;
4.需要提交的验收材料:
(1)工作报告;
(2)技术报告;
(3)国内外技术对比分析报告;
(4)测试报告(如必要);
(5)用户使用报告(如必要);
(6)资金使用报告(如必要);
(7)相关成果(论文、专利、奖励等)证明;
(8)合同书复印件;
(9)《四平市科技项目验收证书》;
(10)以上材料填写(撰写)完毕后,需向科研处提交1份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再正式提交。
5.注意事项
根据以往验收材料的审核情况,各负责人在撰写材料时需注意以下要点:
(1)技术报告的体例需对应任务书的研究内容逐项分章撰写,保证条理清晰、内容完整,并附目录;
(2)相关成果:需附成果目录,且提供英文论文的中文题目和摘要;和项目不相关的成果,勿附;
(3)文本格式统一规范,例如行间距、字体字号等;
(4)合同书需上传加盖公章版本;
(5)经费决算表需上传加盖公章版本;
联 系 人:刘雁 鲍庆晗;联系电话:3291179;材料集中受理时间:2018年10月12-13日。
附1.待验收项目名单
2.四平市科技项目验收材料封皮和大纲
3.四平市科技项目验收证书
科研处
2018年9月7日
附件:四平市科技项目结项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