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引进外国专家项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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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16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引才引智工作的重要论述,根据科技部和吉林省机构改革总体要求和《关于申报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的通知》(国科办专〔2019〕6号)、《财政部关于编制中央部门2019-2021年支出规划和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18〕96号)等文件规定,现就2019年度引进外国专家项目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服务国家和吉林省重大战略需求。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统筹项目、人才、基地,统筹企业、院所、高校,统筹科技创新与中外合作创新。支持外国科学家参与国家和我省科技计划,充分发挥外国专家在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塑造引领型发展、推动国际创新合作、助力高校“双一流”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国家和我省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二)聚焦“高精尖缺”引才重点。坚持把人才驱动作为本质要求,着力引进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学家,具有推动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具有世界眼光和开拓能力的企业家,符合国家和我省战略发展需要的人文社科专家,着力引进青年创新人才、创新团队及各类急需紧缺人才,使引进外国专家规模、层次、结构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

  (三)坚持项目成果绩效导向。建立以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项目评价体系,正确评价外国专家项目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推进实施外国专家项目绩效评价,建立定性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指标体系,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经费持续支持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整合

  按照引进外国人才计划工作的改革要求,优化项目结构,提升外国专家项目实施整体效益,2019年度外国专家引进项目做如下调整:

  (一)整合原国家外国专家局经济技术专家司和教科文卫专家司等单位组织实施的相关外国专家引进项目,设立 “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原“首席科学家项目”“高端外国专家项目” “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人才引进计划”“‘一带一路’教科文卫引智项目”“‘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培育项目” “外国青年人才引进项目”“国际学术大师校园行项目”“海外名师项目”“教科文卫重点引智项目”等均整合为“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组织实施。

  (二)有效期内的“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含“国家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须按要求填报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对申报的本年度引进计划将予以重点支持。引智基地开展专家引进、技术培训等引智成果示范推广任务的,可申请引智成果推广经费支持(引智成果推广经费须单独申报,专款专用)。“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2019年度新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三)已经立项且仍在支持期限以内的“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等,继续滚动支持,并须按要求上报项目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并提出经费需求。“推进计划”和“111计划”2019年度新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三、项目类别

  (一)2019年度国家“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按以下四个领域进行申报:

  1.战略科技发展类。重点支持围绕国家重大科技创新需求,从事前沿基础研究、科技产业创新和工程技术创新的外国专家。大力引进研究方向处于世界科技前沿领域,从事探索性、原创性研究,能够领衔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重大工程建设,具备在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领域上实现重大突破潜质的顶尖人才及其团队。此类项目将予以优先重点支持。

  2.产业技术创新类。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和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引进各类技术创新人才,推动关键技术、生产工艺、产品设计新突破,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支持引进具有跨国经营、跨文化管理能力的企业家和战略规划外国专家。

  3.社会与生态建设类。以服务我国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为主要目标,支持引进在社会发展各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实践经验丰富,持续推动我国医药卫生、社会保障、金融保险、法律法规、语言文字、文化艺术、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健康发展的外国专家。着力引进能够推动绿色发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生态系统保护,在“美丽中国”建设,实施区域协调与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外国专家。

  4.农业与乡村振兴类。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以推动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优先发展为主攻方向,大力引进符合国家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与脱贫攻坚战略布局,能够引入国外优良品种、种植养殖技术、安全生产和检测技术、先进生产经营方式的外国农业专家,促进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发展。

  (二)2019年度省级引进外国专家项目按以下三个项目类别进行申报:

  1.重点外国专家项目。主要支持围绕国家战略和吉林省中心工作安排的引进人才项目。项目需要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在行业和专业领域具有先进性、前瞻性,能够达到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增强科研成果转化能力、解决重大关键技术和瓶颈技术难题、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等目的,具有重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前景。此类项目可连续支持3年。

  2.常规外国专家项目。主要资助省内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重点领域的人才引进,重点服务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3.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重点支持在有效期内的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人才引进和成果推广。经费资助主要用于聘请外国专家、国外新品种引进、扩繁、试验转化、技术培训、国内种(苗)调配等。

  四、申报要求

  (一)各项目单位要组织专家充分论证,据实填报各项信息,确保申报内容准确、完整,不得虚列虚报。

  (二)以工作内容(研究方向或技术目标)为基础申报项目,围绕同一工作内容聘请多位外国专家,应按照一个项目申报。

  (三)高端外国专家或团队人选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职称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业人才;

  4.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和青年人才。

  (四)申请专家工薪,各项目单位应提供与外国专家签署的工薪合同、协议或其它相关文件扫描件,并将原件留存备查。

  (五)各项目单位要增强人才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做好引进外国专家过程中的合法合规、同业竞止、知识产权保护及各类风险防范等工作。

  (六)申报项目统一使用《外国专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ceps.safea.gov.cn)在线申报。申报时间截至2019年3月5日。

  

    联 系 人:鲍庆晗   刘艳丽

    联系电话:3291179  3290040

                                    科研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9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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