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区域创新体系,根据《吉林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吉发改高技【2016】493号),现开展2019年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支持在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领域对我省产业发展有带动作用、在相关领域在相关领域具有科研和人才优势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集团)的研究中心或实验室。
二、申报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申请报告的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全部材料扫描PDF电子版于2019年9月8日报送到科研处,学校将于9月9日以公文形式报送到吉林省发改委。
科研处
2019年9月4日
吉发改高技[2019]564号-关于申报2019年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