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1年度“吉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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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04


为提升我省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水平,进一步发挥吉林省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对领域和区域国际科技合作的引领示范作用,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深度融入全球创新体系,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现面向全省征集2021年度“吉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具体如下:

  一、征集类型

  1.国际创新园

  国际创新园是以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为目标,为有效利用全球创新资源,依托科技产业基地或者园区建设的集聚研发力量的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具有有效推进国际产学研合作的条件和能力,在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培育新的增长点和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国际联合研究中心

  国际联合研究中心是面向国际科技前沿,为促进与国外一流科研机构开展长期合作,依托具有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能力的省内机构建立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具有与国外高水平研究机构开展高水平合作研发的条件、能力、人才和经验。

  3.国际技术转移中心

  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是专门面向国际技术转移和科技合作中介服务建立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推动国际产学研合作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化发展为目标,主要是从事国际技术转移和国际科技合作中介服务的独立法人机构,依法注册1年以上。在技术引进、技术孵化、消化吸收、技术输出、技术产业化,以及国际人才引进等领域具有效果显著的服务业绩。

  4.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是积极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并取得显著合作成效及示范影响力的国际合作平台。应具有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条件和能力,与多个国家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国际合作成果具有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人才引进成效明显,对本地区、本领域或本行业国际科技合作的发展具有引导和示范作用。

  二、征集条件

  1.依托单位为省内科技园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技型企业、科技中介机构等,所开展的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并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

  2.在政府间双边、多边科技合作协定的框架下开展合作,合作内容符合国家和我省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和重点领域,并符合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3.具有独立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条件和能力,具有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稳定的国际科技合作交流管理和研发队伍,有条件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与之开展相关工作,能够促进相关领域的跨越发展;

  4.具有稳定的国际科技合作渠道、长效合作机制和资金渠道,并已与多个国家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签订了多个国际合作协议,具有开展国际化科学研究、技术引进、智力引进、人才培养、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等功能和条件;

  5.具有完整、可行的发展规划,以及明确的国际科技合作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并有能力达到预期合作目标;

  6.对本地区、本领域或本行业国际科技合作的发展具有引领、辐射和示范作用。

  三、征集要求

  请各单位按要求组织做好征集工作,于2020年4月14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提交到:baoqinghan@163.com,纸质版材料一式二份报送到科研处。

  联系人:鲍庆晗   联系电话:3291179  18643425400

附件:《吉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

                                                     科研处

                                              2020年4月4日


吉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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