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本年度四平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分为技研发计划、创新平台建设计划、技术交易后补助计划三个类别,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四平市科技发展计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材料提交截止至 2021年10月25日。
二、经费安排
2021年度四平市科技计划预计使用项目专项资金500万元,具体以实际立项额度为准。
三、项目管理
市科技局负责项目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项目,由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择优立项支持。项目管理工作由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参照《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吉林省省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四、资金拨付方式
除技术交易后补助项目外,其他类别项目申报单位需自筹部分经费,市科技发展计划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经费预算总额的70%。确定立项的市级科技项目,技术交易后补助项目按指南规定一次性补助到位,科技研发和创新平台类项目的财政专项资金分两期拨付,签完任务书后给付50%,项目通过验收后给付剩余50%。
五、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1、基本要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设1名负责人,应为所在单位正式职工,且在项目执行期内为在职人员,项目执行期内除极特殊原因外应保持稳定。
2、诚信条件。项目申报人应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在科研诚信禁止申报处罚期内的人员不能申报及参与申报2021年度四平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无拖期项目;有到期应验收未验收项目的及因主观或人为因素终止、撤销项目的,不能申报2021年度四平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3、限项要求。在研各级科研项目达到2项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市科技发展计划(技术交易后补助项目除外)。同一申请人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或改头换面多头申报;以同一项目申请其他市级科研专项的,不得申报市科技发展计划。
六、申报材料要求
市级科技计划只接受非涉密项目申报。项目申报人向本校科技处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5份装订成册,申报材料加盖骑缝章,本校科研处对申报项目审核推荐。各类项目申报书模版见附件。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书(所有项目均需提交)。
2、项目经费预算书。预算编制要科学合理、真实有效,会议费/差旅费/对外合作交流费预算不超过直接费用10%的,无需提供预算测算依据;超过10%的,提供必要的测算依据。需要自筹经费的项目,要标明实际自筹经费数额。
3、联合申报要求。需提交经双方确认的合作协议(包括合作方式、任务分解、双方职责、经费投入、研究成果权益归属及划分等),如果项目列入计划,合作协议的内容将作为签订任务书的依据,原则上不得更改。
4、绩效目标表。按照《吉林省绩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项目单位在申报专项资金时,要提交明确、具体、量化的项目绩效目标,并在立项后定期报送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5、申报材料的时效性。申报材料所附知识产权归属证明、合作协议书、技术标准、产品检测(验)报告、科技查新(检索)报告、咨询报告、产品用户定性、定量使用意见(报告)等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没有标明时效期的,按有效期为2年界定。
6、其他要求:各计划类别不同类型项目单独要求的其他材料。
联系人:张 岳 王忆非 鲍庆晗 联系电话:3291179
附 件:四平市科技发展计划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申报书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科研处
2021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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