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若干规定》及省市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四平市第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调动我市广大社科工作者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出成果、出精品、出人才,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四平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参评成果时限
凡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或出版,符合《四平市第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评奖条件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评。
三、成果申报及材料要求
凡本次参评成果,由申报者按照《实施细则》规定选择申报,每人仅限申报1项。
纸质版材料:
(1)纸质申报表2份(双面打印)。
(2)论文类: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1份(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内文)。复印件需隐去作者单位、姓名及能透漏个人信息的其他内容)
著作类:成果原件1份,实名评审,不需隐去姓名。
研究报告类:成果原件1份,实名评审,不需隐去姓名。
(3)内容提要1份。(著作类内容提要字数1500字左右,论文类和研究报告类内容提要字数500字左右,内容提要内容与申报表内一致。)。
特别说明:如成果有相关佐证材料,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1份。如获奖证书、立项通知书、结项证书、签批采纳证明、引用转载情况等。
参与科普活动情况是指申报者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参加省社科联或市社科联举办的座谈会、科普讲座等,并作为与会专家发言或授课。佐证材料为参与活动的时间、地点、发言或授课稿件。
电子版材料:
(1)四平市第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2)四平市第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论文、著作、研究报告分类填写)。
研究报告类需提交研究报告原文word版1份(著作、论文类无需)。
申报表、汇总表压缩后,以姓名+申报类别的方式命名(例:张三+论文类),发送至邮箱471369790@qq.com。
四、申报办法
1、成果由各单位科研相关部门统一申报,评审委员会不受理个人申报。所有申报成果需经所在单位或组织审核同意。
2、申报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除作者本人对申报成果做出应有承诺外,申报单位和市社科评奖办要对申报成果逐一审查。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成果一律不予受理。
五、申报时间
2024年6月21日(星期五)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至科研处社科管理科1416,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晶、邢欣欣
联系电话:3291816
科研处社科管理科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