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参照《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办法》(2022年10月修订版)组织好 2023 年度下半年高教科研课题结题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需提交的材料与要求
1.课题申报书,需盖学会公章。
2.开题报告书,需盖学会公章。
3.中期检查报告书,需盖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4.结题申请书。
5.变更申请表,需盖学会公章,有变更者提交。
6.申报结题汇总表,每位结题负责人都需填写。
7.课题申报结题基础条件审核表,每位结题负责人都需填写。
8.结题研究报告。需附查重报告(需盖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公章)与检索网址的链接;查重限定为 5 种软件:知网、万方、维普、大雅、paper pass,要求知网总复制比/文献相似度(含个人引文)应≤30%,万方、维普、大雅、paper pass 总复制比/文献相似度(含个人引文)应≤20%。
9.研究成果(成果限5项以内)。研究成果电子版格式:著作类成果要求提供CiP数据核字号查询页首页截屏图片与目录页扫描件;论文类成果要求在中国知网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等数据库全文下载(caj或pdf格式,不接收扫描件与照片),外文成果至少要提供中文题目与内容摘要,EI(不含会议)、CSCD 、A&HCI数据库收录的期刊论文(全文)需提供正式的检索报告及链接地址截图;证书类与建议采纳类成果要求为扫描件,成果电子版均不接收视频、ppt与程序类格式。大学生专项课题只需提供结题研究报告。
二、报送须知
结项材料只需上交电子版,不用报送任何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要求如下:
课题文件夹以“学校+主持人”命名,子文件夹以“主持人+‘结题验收书’等系列报表”命名。
参加本次结题的项目负责人请于 2023年 11 月 22 日前将结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844403102@163.com。“结题验收书与研究报告书”等系列报表均须采用 2023 年 5 月修订版,可从附件中下载。
每项课题收取专家鉴定费 200 元(含延期结题的课题)。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邢欣欣
联系电话:3291816
科研处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