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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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20

根据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语信司函〔20237)通知要求,现将我省申报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

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详见《国家语委科研项目2023年度选题指南》(附件),选题名称均为固定题目,研究起始时间为20241月1日。其中,重大项目资助经费50万元以内/项,研究时间一般为3年;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20万元/ 项研究时间一般为2—3年;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10万元 /项,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

、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符合《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二)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提供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重大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每年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

、申报办法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工作全部通过“国家语委科 研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在线进行。该系统为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的唯一线上平台,平台网页链接为:http://www.ywky.edu.cn/。请登录“项目申报管理系统”,选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项目类别进行申报。

二)材料要求。本年度项目申请由利用教育部专用系统申报,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填写、提交、导出和打印申请书不需要向教育部邮寄纸质版材料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已提交的申请书仍可修改并重新打印。申报人所在单位对项目申请书审核盖章,由项目申报人扫描并在申报系统上传盖章后的整本申请书,未按要求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内容错误的,视为无效申请。同时将申报材料向省教育厅报送存档,申请人所在单位不需要登录申报系统审核。

三)截止时间。申报系统自20236月5日起受理项目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517时,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保证申报信息真实准确。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为保证评审公平公正,项目申请书“正”中“二、 项目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 否则按作废处理。

三)通过初审的重大项目申请团队需参加现场答辩,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项目立项名单拟于202310月公示。

(五)申报项目同步上报省语委办指定邮箱,择优推荐省级科研课题。

联系人:邢欣欣,陈晶     联系电话:3291816

 

 

科研处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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