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和全面阐释党的二十大报告确立的重大教育发展战略,经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在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中设立党的二十大教育发展战略研究专项,列入 2023 年度专项重点课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工作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以及党的二十大报告确立的重大教育发展战略,以推进落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等主要任务作为研究重点,结合吉林省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着力开展全面、深入、系统研究,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党的二十大教育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落实,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为吉林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智力支撑。
二、申报有关要求
1.本次申报选题,由申报者结合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重大教育发展战略及工作实际自主拟题,突出系统研究、全面阐释、推进落实。
2.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高等院校教育(科学)学院从事教育教学及研究相关人员;负责人需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教育教学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3.本专项隶属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课题研究过程中的相关工作,按照《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4.立项申报工作由相关高等院校教育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申报,省教科办不受理个人申报。原则上设置教育(科学)学院的省属高校申报数量不超过 3 项,东北师范大学申报数量不超过 10 项。本专项申报不受省教育科学规划“在研课题”限制(申报了2022年省教科项目的老师也可以申报此专项课题)。
三、成果及研究期限要求
本专项的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及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需达到 3 万字以上;决策咨询报告控制在 3000-5000 字,有针对性地提出我省教育发展相关问题的解决对策及建议。按照 2023 年度重点课题划拨经费,研究期限原则为 1 年。
四、材料及申报时间要求
1.纸质材料要求
《申报书》(1 式 1 份)和《课题论证活页》(1 式 5份)纸质版。《申报书》和《课题论证活页》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 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至科研处社科管理科(1416室)。
2.电子版材料要求
《申报书》和《课题论证活页》电子版(PDF 格式);“申报登记汇总表”电子版(world 格式)。文件夹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包含的文件分别以“申报书”“活页”“汇总表”命名,压缩后发送至邮箱13844403102@163.com。
3.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上交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4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邢欣欣 联系电话:3291816
科研处
2022 年 10 月 26 日